课程简介

自厦门大学于1926年设法科以来,民商法学经历了80年的历史风雨,如今已成为国内重要的民商法学的人才培养之地。
(一)创立阶段:民法学就显示出了强劲的教学和科研力量,先后聚集了陈朝璧、柯灵、周枏、李景禧等法学大家,学贯中西。陈朝璧先生所著《罗马法原理》(商务印书馆1937年出版) 在中国法学界影响巨大,发行两版,为当时国内各大学采用作教科书;李景禧教授早在30年代留学日本时,就将日文版罗马《十二表法》译成中文介绍给中国,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完整翻译《十二表法》的学者,对后来中国民法学的发展有深远影响。陈朝璧:《中比通婚中的国际私法问题》(上海中比友谊会1933年出版)、《英美法原理》(阿瑟?库恩著;陈朝璧译注,厦门美华出版社1948年出版,法律出版社2002年再版)。李景禧:《法学通论》(商务印书馆,1935年版)、《中国法学论文索引》(中山文化教育馆,1935年版)、《封锁海岸与对策》(中山文化教育馆,1938年版)、《法学教程》(中央军校政治部,1940年)、《国家与法权基础理论》(厦门大学法律系,1956年);以及若干在中国近代法治发展史上有重要影响的论文:《社会法的基础观念》(《法学杂志》1936年第6期)、《读〈中国法系的权利思想与现代〉有感》,(《法律评论》1936年1卷47期)、《法史学的重要性》(《中华法学》,1939年)、《制定法的缺陷生》(《法律评论》,1948年)、《法学方法论》(《法律评论》,1948年)。
(二)恢复阶段(1979年—1987年):1979年恢复法律系,设立民法教研室。以李景禧、薛景元为主,开设《民法》(上)、《民法》(下)课程。本专业于198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,是全国最早设立民法学硕士点的院校之一。前辈同仁们很早就开始注意拓展学科的社会影响,早期的一些活动奠定了本学科与社会实践交互为用、相互促进的良好基础。其中,李景禧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、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、民革福建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、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等职务,提出多项立法建议并为立法机关采纳,如1983年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动议、1985年提出民法典立法动议、1986年提出冤案赔偿法立法动议等。
(三)发展阶段(1987年—1997年):这一时期逐渐展开课程和教材体系的建设,1987年薛景元副教授主编:《民法》(上、中、下)三册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,该丛书计50余万字,是福建省民法学第一套教材。1990年柳经纬教授主编:《中国民法》出版,该书获得厦门大学首届教材一等奖;1991年施信贵主编:《中国婚姻法》;1996年柳经纬教授主编:《商法概论》,厦门大学出版社,获福建省第3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;胡大展教授主编:《台湾民法》,获福建省第2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;
同时,积极拓展民商法课程的教学活动,《民法》课程1995年获得厦门大学主干课程,《民商法概论》课程推向全校,获准成为全校性选修课程,并出版《民商法教程》(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)供全校性选修使用。开始民商法课程的双语教学:如刘永光副教授使用日语讲授《外国公司法》,陈海波讲师用英语讲授《海商法》等等。
在此阶段,本课程的教学和专业研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。李景禧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干事、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、民革福建省委员会第六届委员、第七、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等职务。其间,于1990年提出廉政法立法动议、1992年提出公司法和票据法立法建议、提出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比例等立法建议,并多数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。李景禧教授、柳经纬教授参与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制定过程。
(四)全面发展阶段(1997年—至今):学科建设从课程设置、教材编著、课余辅导、科研提升、人才培养,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展开。主要举措有:
1、改革民法课程,199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将民法课程分为民法总论、债权法、物权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5门课程,并增加学分;
2、教材建设全面展开,实现了每门课程都配有专门教材,2000年至2002年在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《民法》、《民法总论》、《物权法》、《债权法》等7本系列民商法教材(2005年,该系列教材再版发行);
3、编纂案例精解丛书,实现各门课程都配有案例精解,以辅助理论教学,在2004年出版包括《合同法案例精解》等在内的15本案例精解;
4、出版系列习题集,2005年在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《民法学习题集》等,以供学生课后学习、理解。
同时,本课程教师们共出版专著十余部。如徐国栋教授:《民法基本原则解释》(第四版)(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)、《人性论与市民法》(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);蒋月教授:《婚姻家庭法前沿导论》(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)、《夫妻的权利与义务》(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);齐树洁教授:《英国民事司法改革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)、《民事程序法》(第四版)(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)等。
承担国家、省、部级课题共十余项,如蒋月教授:《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研究》(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:2004.07-2005.06)、齐树洁教授:《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》(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“十五”项目:2005年)、丁丽瑛教授:《传统知识的地方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》(司法部法制建设课题2004年)等等。 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法学研究》、《中国法学》等法学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计50余篇。徐国栋教授组织翻译出版“外国民法典译丛”,系统译介世界各国民法典,为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基础资料整理做出较大贡献;其主编的《罗马法与现代民法》,迄今已出版5卷;学科组创办了自己的网站“民商法天地”,徐国栋教授创办“罗马法教研室”网站,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。
1999年,民商法学科被评为福建省重点学科。2003年,民商法专业获准设立博士点,并于2004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。该学科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民商法专业人才,早期毕业生如张善美(厦门市人大内司委主任)、王胜明(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)、李连宁(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)、米健(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)、何鸣(福建省高院副院长)等已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成就,贡献社会,产生了广泛和积极的影响。
这一时期学科同仁继续承担社会职务,开展社会实践:徐国栋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十二表法国际委员会委员;蒋月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;齐树洁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全国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等,该学科共有7人担任全国性学术机构理事以上职务。同时,广泛参与立法进程:徐国栋教授组织编纂了《绿色民法典》;刘永光副教授参与全国人大《公司法》起草活动(2004);2003年,民商法学科组集体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交了《〈民法典(草案)〉修改建议》(上下册);蒋月教授于2001年前后参与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修改论证工作;2003-2005年参与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修改论证工作。


